遇到家暴時很多受害人會聲請保護令,但是嚇阻作用真的足夠嗎?一來是聲請的程序不一,案件都要靠法官自行判定,有時候還必須傳喚當事人說明,二來是保護令不是24小時的保鑣,即時的危險要擋也擋不住,根據統計台灣平均每年有13萬個家暴案件,保護令的效果真的能彰顯嗎。
東森新聞 https://www.youtube.com/user/newsebc/videos [vc_video link=’https://youtu.be/f795-NYzvEw’]